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我和我朋友一起合股开幼儿园,我们每个月是拿一千块钱做生活费,现在我生病了啊!不能上班,她说我不能拿钱,说我不上班就不可以拿,请问这是合理合法的吗?
回答数:399
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您和您的朋友共同投资开设幼儿园,并约定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的生活费用。如果因为您生病无法工作,那么您可以向您的朋友提出申请,说明情况并请求支付相应的生活费用。同时,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此事,以避免可能产生的纠纷。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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