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您们好!请问早上八点半上班,下午五点下班。这种情况,我是欠公司时间还是公司欠我的时间。
2024-10-21 16:35你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如果你在上午八点半开始工作,并且在下午五点结束工作,那么你每天的工作时长是7个小时。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长度的。因此,你没有被公司欠下任何时间。 此外,如果公司在你的工作中安排了额外的时间(如加班),并且你在休息时间内完成了这些工作,那么你可能会有额外的时间用于处理这些工作。但无论怎样,你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希望这些建议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