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于2012年1月1日起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一年劳务合同 每年续签至2017年12月31日到期 期间一年一签 ,自2016年开始 劳务派遣公司更名为保产公司 开始给我们合同每人一份 前四年都由劳务派遣公司收回 不给我们合同 ,工资也与公司正式工人很大差别,合同上明确写同工同酬并未执行,2017年11月份下发文件裁员精简费用,当时还未通知到本人,2017年12月22日通知到本人等若干人以积分末尾淘汰制下岗,这样是否合法,我们要如何维护最大化赔偿。图片中的合同为2016、2017两年的合同 是一样的 之前的并未给我我们合同书
2025-04-10 23:1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以下几点。 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以及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权利。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同工同酬条款,那么应当视为未违反法律规定。 裁员程序的合法性。企业有权对人员进行调整,但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如提前通知员工或提供经济补偿等。如果您认为裁员过程中存在不当之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者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寻求帮助。 合同效力及赔偿要求。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其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而言,您可以提出以下请求。 -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和其他相关报酬。 -要求恢复原有的劳动合同条件(如薪酬水平、工作时间等)。 -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不公正对待的情况,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精神损害赔偿。 保留证据。保存好所有与劳动合同相关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 请记住,这些建议仅供参考,并不适用于所有人。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判断。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