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长安县人,在离家近的某工地上班,月工资4500,本月20号下午,本人正常上班时,因外架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本人受伤右脚踝骨折“不是大骨折”,石膏处理,在家休养,想问下,像我这种情况私了一般怎么个赔付法
2025-04-10 21:4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的工作单位应当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依据劳动合同约定支付您相应的工资待遇; 根据伤情程度,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向您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医疗费用; 在康复期间,应为您提供合理的休息时间及适当的经济补偿。 请您注意保留与用人单位协商沟通的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劳动监察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