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朋友在一家餐厅上班,于9月13号早晨,我朋友在餐厅厨房,地下打滑,一只脚跪在了地上,我朋友没有将摔跤的事告诉任何人,也没有告诉餐厅老板,我朋友一直正常上班到9月23号才感觉脚有点痛,去看医生,医生说膝盖骨破裂了,要做手术,我朋友去找老板赔偿,可老板说你当时摔跤了,怎么不向店方反映,你还正常上班十来天了,才来找餐厅说膝盖骨破裂了,老板说如果膝盖骨摔破裂了,你还能正常上班吗,而且还好好的上了十来天的班,老板说我朋友是在外面摔跤的,来借此机会来找餐厅的麻烦,这件事,餐厅要负责任吗
2025-04-10 20:13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朋友在工作中受伤并需要手术治疗。在此情况下,餐厅是否有责任?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在此事件中,餐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日起3个月内,其所在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工资;若超过3个月仍未确定是否死亡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每月200元的标准继续支付工资至死亡时止。 综上所述,建议您的朋友及时与餐厅沟通协商,并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医疗证明、工作证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