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2:07 公司想实行软裁员,又不想给员工经济赔偿。先是不提供劳动环境、给员工大幅降薪;后来干脆给员工无限时放假、只给员工基本生活费,逼迫员工自动离职。请问这种情况下,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经济赔偿吗?
2024-10-30 22:14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裁员,而是采取了非法手段迫使员工自动离职,那么员工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因此,如果你所在的公司实施了上述行为,并且符合上述条件,那么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 同时,建议你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如公司发布的公告、聊天记录等,以便在申请过程中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