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公司干了半年,合同没到期限,现公司提前4天开通知书要我月底就走人,我没签字,他准备快递到我家,他要我把工作交接掉,公司同意赔偿2个月的补偿金,但我不想走人
2025-01-22 06:28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如果您的合同没有到期,且您不想离职,您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双方可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您已经签过字,那么需要对方出具书面通知,并附上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等相关文件。同时,建议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日后可能的争议解决。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