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详情 我在幼儿园工作,有个幼儿园老师收了我班小孩的学费,却没给家长开收据。后来她又说这学费给我了,她说给钱的时候只有我们两个人,我太忙没给她开收据。过了几天她又找了个小班老师作证人,说是给我前后跟小班老师说了,这小班老师也不在场。问题是这事儿我一点印象都没有,现在她想跟我平摊这学费,说从我期末工资里直接扣除这学费,这样做合法吗?
2025-03-18 20:02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些疑问和争议。首先,关于“她又找了个小班老师作证人”这一做法是否合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通常情况下,在财务往来中,双方应该共同出具收据或发票等证明文件,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如果仅凭口头承诺无法确定是否存在欠款或其他未尽事宜,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录音、视频记录、聊天记录等。 其次,关于“她想跟你平摊这学费”的说法是否合法,同样需要考虑实际情况。一般而言,员工与雇主之间的债务关系应当通过正式合同或协议来明确界定,并且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该教师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已经支付了您的学费,那么可能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与对方协商解决。尝试与对方沟通,了解他们是否有支付您学费的事实依据。 提交书面申诉。您可以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向当地教育部门或者劳动监察部门提交申诉。 求助法律专业人士。如果自行解决问题遇到困难,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请记住,任何行为都应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利益。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