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16年4月份因工作,弄伤眼晴,病历本都丢了,能申请工伤吗,去年到现在一直在治疗。
回答数:5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您在受伤时没有及时就医并保留了医疗证明,可能会影响您的工伤认定。因此,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相关的医疗证明和情况说明,以便进行工伤认定。同时,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咨询,请随时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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