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17年7月我从贵阳市的这个私营公司离职,因为公司所欠四个月工资共计三万元一直未支付,离职的时候老板在工资条上写了分六个月付清,并按了手印,离职后我一直未收到款,公司也倒闭了,老板也没接电话!期间有到当地劳动局投诉过,劳动局调查后回复说老板不配合调查,然后杳无音讯,至今也找不到老板本人,知道家庭地址,去了几次只有老人在家,的我想了解下这样的情况到法院起诉可行吗?
2026-01-09 03:17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如果单位未能按时支付工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同时,如果您已经将此事反映给相关部门并进行了调查,但仍未得到解决,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维权。具体而言,您可以在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相应的利息和损失赔偿。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证明您的主张,如工资单、工作记录等。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程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