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暑期工和公司约定干到8月底,现在八月临时有事想要辞职,说干到七月底拿工资,公司以我未干到约定时间不给我这半个月的工资,而且公司还压半个月工资。公司打着档案局的旗号招人并未说明是外包公司,请问不给工资合理么,我可以讨回工资么?
2024-12-02 06:15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并且双方约定了工作期限为至8月底结束。然而,在合同中没有明确指出具体的支付周期和工资发放日期。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希望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获得剩余工资,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提前通知。提前通知公司你的离职意向,并告知你希望得到的薪资。 收集证据。保留所有与该合同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副本、工资单、考勤记录等。 书面申请。写一封正式的书面申请,详细说明你的情况以及你希望得到的赔偿金额。 联系仲裁机构或法院。如果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考虑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请注意,每个国家和地区都有其自己的法律法规和司法程序,因此请确保了解当地的法律环境,以便采取适当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