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最近我店里因为一个小女孩去推那个门推松那个门脚然后才导致招牌掉下来砸到那个门然后那个门才砸到那小女孩,当时我们也提醒她监护人不要让她玩那个门!然后那个监护人要我们全责!那个监护人也有责任跟义务看好他的小孩的吧?应该他也有责任?
18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因第三人过错导致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您提供的案例中,由于小女孩推开门时未注意安全,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因此应由其监护人负有一定的责任。 此外,商家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也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防止发生类似事故。如果商场内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其他管理瑕疵,也有可能被认定为是造成损害的责任方之一。 综上所述,关于赔偿责任的问题,建议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解决,或者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来公平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选择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依法裁决。同时,也希望您的店家能够加强安全管理,确保顾客的安全和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