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的时候offer上写全年13薪。合同上没有标明13薪。现在老板不发13薪了。请问违法吗?可以要回13薪吗?
2024-08-21 06:3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的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员工在入职时明确表示愿意接受一年十三个月的工资,并且双方已经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那么该约定应该被视为合法有效的。因此,即使合同中未明确提及“全勤”或“年终奖”,也并不意味着这种约定是非法的。 至于是否能够要求全额支付一年十二个月的工资,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薪酬结构和支付方式的情况下,除非有证据表明公司存在故意拖延支付的情况,否则一般不会被认定为违法。此外,员工也可以通过与公司协商或者采取其他合法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比如投诉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最终能否获得全额支付,还需要具体分析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的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