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秦皇岛的一名农村电工 我想咨询了解两个问题 ,首先是我们的身份及待遇问题 2000年供电改革 我们和供电公司签了劳动合同 给我们上了五险 现在我能才知道 我们的养老保险是按照企业破产标准给上的 也就是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标准上的 现在又把我们卖到劳务输出公司 工资的标准更是低1190元 我们是特殊行业 属于高危职业 十年前这个标准现在还是这个标准 难道河北省人均工资标准就这么低吗?我们去哪伸张我们的合法权益。第二关于我们能不能兼职一事 我们的职业性质要求我们二十四小时在村里 ,没有抢修的工作 也就是呆着 在不耽误本职工作的情况下有能力的会干点别的工作补贴家里 公司不让兼职不知道合法吗?
2025-12-04 04:22您好!关于您的第一个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并有权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如果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申请调解。 关于第二个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维权。例如,您可以通过与雇主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等方式寻求帮助。同时,您还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请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