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在工地上上班从楼上摔下来导致左边腋窝下面3根肋骨骨折,目前医药费、护理费是对方出的,对方老板找我们私了只赔偿2万元,这合理吗?对方理应赔偿多少?
2025-09-01 11:1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因此,您父亲所受伤害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身体受到侵害”情形。如果您的父亲需要获得赔偿,应该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进行计算。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父亲左侧腋窝下有3根肋骨骨折,并且已经接受了医疗救治。由于该事故发生在工作场所,您可以向雇主要求工伤待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因公受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如果您父亲的伤情严重到需要长期治疗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则可能符合申请工伤认定的标准。 至于您提到的对方老板提出私了时仅赔偿2万元,这似乎不符合法定标准。一般而言,工伤赔偿的标准会根据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来确定,这些标准通常高于直接经济损失。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