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54岁,在公司上班一年多,没有签合同(不合规),工作时间是上一天一夜休一天一夜(时间长),上班时间夜里在单位宿舍突发心梗(上班时间),五年前有过心梗,当时已治疗痊愈(已痊愈),这种情况下请问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怎么赔偿,赔偿多少?关于没签合同的情况有对于病人方什么优劣势?
2025-03-13 01:12首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公司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能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导致您的权益受到侵害。 其次,关于您的病情,虽然您曾经患有心脏病,并且已经治愈,但您在夜间工作时突然发生心梗,这表明您的健康状况可能受到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公司提出医疗损害赔偿请求,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 至于合同的问题,由于您的情况比较特殊,可能存在一定的优势和劣势。 优势在于。如果您能够证明公司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让您长时间加班,而没有提供相应的休息条件或者保障,那么公司可能会因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而承担法律责任。 劣势在于。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公司的行为违法,公司可能不会被追究责任,甚至有可能认为这是您自己身体原因造成的。此外,即使公司承担责任,也无法完全弥补您的损失。 综上所述,建议您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争取得到更好的赔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