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一名民营企业员工,我2009年进来这个工厂的,分到一个噪音大的车间工作到2012公司安排我们体检检查出耳朵听力受损下降公司没给我调工作,后来自己感觉耳朵不舒服自己去检查一个耳科教授说我耳朵很严重了听力下降到中度耳聋,后来我找我们公司要求鉴定不知道什么原因没鉴定上,可是我的耳朵很严重了像这样的情况可以要求公司给我赔偿吗?
17天前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第47条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未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你的劳动关系属于事实上的长期合同关系,并且公司应按照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 至于公司的责任和赔偿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如果你的耳朵损伤是由于工作环境造成的,你可以向公司主张因工受伤的待遇,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等。此外,你也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对于职业病的诊断,你可以通过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以确定是否为职业病,并据此请求赔偿。最终的赔偿金额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建议你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下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