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一家物流仓库上班,任职仓管员,因为仓管员跟换平繁导致货物丢失,价值50000块左右,到后面仓管员就剩我一个人了,公司把我辞退了,还把我5196块的工资全部扣完合法吗?
2026-01-06 18:46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立即支付剩余工资,并且无需提前通知。其次,关于仓库管理不当导致货物丢失的情况,如果能够证明是由于仓库管理人员疏忽造成的,您可以向相关部门或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最后,请注意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记录、合同、通话录音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