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期计算:2017年10月25日下的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在哺乳期孩子出生:2017年5月14日,2015年10月28日刑事拘留,2015年12月3日批捕逮捕,2016年3月15日取保候审,2017年5月30日监视居住?刑期怎么算?哺乳期后还需要在进看守所吗?
2025-02-24 18:19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案件情况如下。 2017年10月25日,您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您的犯罪行为发生在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2月3日期间,因此您的刑事拘留和逮捕是在上述时间段内发生的。 在此期间,您于2016年3月15日被取保候审,并于2017年5月30日被监视居住。这意味着在监视居住期间,您没有被羁押。 因此,关于您的刑期计算,您已经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且在此期间,您一直在等待审判结果或执行判决的过程之中。至于哺乳期结束后是否需要再次进入看守所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法律规定和相关机构的决定。建议您及时与相关的司法机关联系,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同时,请注意遵守监管规定,保持良好的表现。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