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班,公司以学费名义收押金,但是我没有收条,我提前一个月辞职,不给退,理由是合同还没有到期,说是自愿签的合同,上面说上满一年才退钱
2025-12-25 00:06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收取员工押金的行为需要有明确的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依据。如果公司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您有权要求退还押金,并且可以要求赔偿因押金未返还导致的损失。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认为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押金的退还条件,而且公司也没有提供收据证明押金已经收到,则您可以向公司提出退款请求并保留相关证据。此外,您也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