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右脚大拇指在工作时被铁块砸了,拍片子说是未见不完全性骨折,现在打了石膏,走不了路,公司也不找人照顾我,还说我这个月不上班只能拿底薪1350,(广东江门),但是我受伤前已经上了半个月的班了,像我这种情况公司是不是应该给予相应的补偿。还有我是一技术工,工资是底薪+绩效+技术津贴+职位津贴+加班费。那我这个月(需要养伤半个月)工资该怎么算?还有我这能不能评定伤残等级的可能性?谢谢
2025-03-08 09:16首先,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尽快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联系,了解具体的情况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关于是否应该给予相应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在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病假工资。因此,如果您的伤情符合上述条件,且公司没有提供合理的替代工作安排,那么公司应当按照法定标准支付相应的补偿。 至于您的工资计算,通常情况下,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部分,而加班费则是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计算的。如果您所在的地区实行的是计件制或其他特殊的工作方式,那么工资的具体计算方法可能会有所不同。请您详细询问公司有关方面的工作人员,以获得准确的信息。 至于伤残等级的评定,一般来说,需要由专业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进行评估,并依据相关法规确定具体的等级。如果您认为自己的伤势符合伤残等级的标准,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以便得到公正的评定结果。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帮助处理相关的法律事务,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请注意保护好自己,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祝您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