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2017年一月份公司给我发600工资合理吗?公司领导跟我闹了矛盾只给我发了600工资,平时工资都是五千左右,我应该怎样维权,谢谢
回答数:991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每月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您的公司违反了这个规定,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该公司补发您应得的工资。同时,您也可以考虑与公司的领导进行沟通,表达自己的不满和期望得到合理的待遇。如果您需要具体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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