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是承包方,陇县人,承包集体的耕地植树造林,已经承包二十多年,有书面的承包合同,村委会是见证人,我是和村民小组签订的耕地承包合同,现在林地见效益了,村民小组和村委会不配合我出相应的手续办理林权证,一审认为是行政纠纷,不是民事纠纷,二审诉到宝鸡法庭,昨天调解未成,也认为是行政纠纷,现在二审法院称要等合议庭合议后再决定。让我撤诉,起诉林业局,但是林业局并不是不给我办,问题是村委会不提供手续,我还是想起诉村委会。
2024-06-22 03:41您的情况确实比较复杂,涉及到承包合同的履行和林权证的办理问题。首先,您与村民小组签订的承包合同是民事合同,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合同中明确了承包方有权获得林权证,而村委会作为见证人,应当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一审和二审法院将此事定性为行政纠纷,可能是基于林权证的办理涉及到行政程序。然而,如果问题的核心在于村委会不履行协助义务,导致您无法办理林权证,那么这本质上仍然是一个民事纠纷,因为村委会的不作为违反了合同约定。 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收集证据:确保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您与村民小组之间的合同关系,以及村委会作为见证人应当承担的协助义务。 2. 法律依据:研究相关法律条文,特别是关于承包合同履行和林权证办理的规定,为您的诉求提供法律支持。 3. 法律途径:如果法院坚持认为这是行政纠纷,您可以考虑向更高级别的法院提起上诉,或者寻求行政复议等其他法律途径。 最后,撤诉并非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除非您确信起诉林业局能够解决问题。如果村委会的不作为是问题的关键,那么起诉村委会可能是更直接的解决方式。在决定下一步行动前,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