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在一家工厂干了十二年,老板一直未给我们交养老保险。老板于2013年将工厂转让他人,请问我们能向前任老板追缴养老保险吗
6天前尊敬的用户,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应由单位为其办理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手续,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果企业未依法为员工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先与前雇主协商解决,要求其配合补缴相应的养老保险费用。若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寻求帮助和指导。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前雇主履行义务并向您支付因未缴纳养老保险产生的利息等。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需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果您有更详细的问题需要解答,可以进一步提供相关背景信息和具体问题,以便为您提供更为准确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