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父亲做建筑,给村里一家盖房子,后来又加了一点活,工钱另加,时候对方不承认另加的活另加钱,还跟村里另外一家工程价格对比,说是别人家工钱低,他家的高,以此做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由于都是一个村的比较熟悉就没有签合同,也没有欠条,工程款一共2万8给了1万3,还欠1万5拖欠。请问这种情况用录音笔录音能作为证据提起诉讼吗?
2024-07-21 01:32可以使用录音笔录制相关对话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和工资支付情况,并且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在法庭上提交,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法庭上提供录音时,需要确保录音合法合规,不应包含涉及违法或不当行为的内容。此外,如果录音涉及到敏感信息(如个人隐私),应当注意保护这些信息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