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单位逼我签字解除劳动合同,给了我经济补偿,但我一直没有离职,还在上班,解除劳动合同之前我一直要求给我补交社保他就是不解决,到现在没有解决,我怎么办?这违法吗?
2025-07-02 09: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因此,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并依法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及时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问题,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例如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