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辞职了,想马上走可是厂里不让说要一个月,还说没人还不一定能走,我想问这个该怎么解决,找劳动局有用吗?
2024-11-24 04: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您的工作合同中有类似的规定,并且您已经向公司提供了离职的书面通知,那么您可以立即离开工作岗位。 至于是否有人接替您的职位的问题,这取决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员工的技能与经验。如果您有其他的工作机会或者能够找到替代人员接手您的工作,那么这个问题可能不会成为障碍。 此外,如果您认为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或者提供必要的福利待遇,您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寻求帮助,例如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等。 总的来说,如果您遇到此类情况,最好先了解清楚公司的具体规定,再决定是否采取行动。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找第三方的帮助,如人力资源专家或律师,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