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的问题是,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是从劳务所发工资,公司给劳务所是20元一小时,而劳务所给我发16元一小时,还要扣掉我的个人所得税,请问一下这样合理合法吗?
2024-11-15 02:4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这家公司工作,并且您的工资由劳务所支付。然而,劳务所支付的工资低于法律规定的工作标准(即至少不低于最低工资),并且还从您的工资中扣除个人所得税。 这种情况下,可能存在一些不合规之处。首先,如果劳务所按照低于法定最低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工资,则可能违反了劳动法关于最低工资的规定。其次,从工资中扣除个人所得税的行为也可能会导致不当得利或违反税法规定。 为了确保您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建议您立即与公司进行沟通,要求他们按照法律规定向您支付工资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请记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保持证据收集和沟通的重要性是非常关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