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是聘干事业编制内人员,2006年后单位强行要我下岗,但是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关系仍然还在原来的单位,我一直要求上岗无果。今年8月我已经满50岁了,12月单位又要我签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后再䃼缴养老保险费,但不管医保。强行推进个人缴费窗口,才能给我办退休手续。我不知道是50岁退休还是55岁退休。单位这样做合理合法吗?我该怎么维权?
2025-04-08 17:35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且不得随意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进行维权。 与单位协商解决争议。您可以直接与单位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门沟通,表达自己的诉求并提出解决方案。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与单位协商未果,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相关部门对单位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提起劳动仲裁。如果您认为单位的解除行为违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经济条件有限,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由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总之,在遇到类似的问题时,一定要及时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提醒您在工作中注意保留好证据,以便日后维权时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