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火锅店一名管理人员,在店工作3个月现在只发了一个月的工资,当时定的我的基本工资是6000,9、10、11月份在职,后来跟老板要十月份和十一月份工资,只给了2000,而且还让我签了工资结清证明,证明上并没有写金额,可当时我并不是情愿前的,是怕不签会一分钱拿不到,现在这种情况我应该如何去做?
2025-04-08 16:38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争议。首先,您应该保留所有与工资支付相关的证据,如收据、聊天记录等。其次,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并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未付的工资。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在工作中受到了不公平待遇,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最后,请记得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