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不放假,公司安排轮休但没有加班工资,合法吗?
2025-04-07 04:45《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公司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加班,需要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而你所描述的情况中,公司只提供了7天的轮休,并未提供任何加班补偿。因此,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的,属于违法行为。建议及时与公司沟通解决此事,协商解决方式。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