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了快两年班了,合同两年,7月到期。多次让公司买保险,一直没买。3月23号辞职报告交上去后,于4月6号后公司强行安排去较远地方出差,由于自己有特殊情况,无法服从,于是没有去,然后公司开始算旷工,然后不给上月工资。也拒绝购买保险。我能要到工资吗?
2024-09-15 22:18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的劳动合同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因此,即使公司在您离职后仍然要求支付未结清的工资和购买保险等事宜,这些行为都不符合法律规定。 至于是否可以得到工资,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公司确实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您认为公司违反了相关法规,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应确保证据充分,以便为自己的主张提供有力的支持。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