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医院卖掉了,1年给100元钱,啥保险也没有,还欠着2年工资。现在医院又重新建了,我们还要回去上班,应该咋办?找政府部门他说你们买断工龄了,当时卖医院本来就是错误的,为什么不能纠正错误呢?医院本来就是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而现在百分之六十都是非专业技术人员。这不是拿着老百姓的生命在开玩笑吗!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2025-05-06 13:02您的情况涉及到劳动争议和历史遗留问题。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并且不得任意解雇员工。如果医院确实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您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历史遗留问题,建议您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了解相关政策法规是否允许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适当调整或补偿。同时,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作为专业的技术人员,您有权利要求单位尊重您的职业身份并提供公平合理的待遇。如果您认为自己被不公平对待,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