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工扣除员工的工资,想咨询这是否合法
25天前《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8条之规定。“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劳动者有义务服从公司的安排,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职责。公司对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职工,有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分,并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对于无故旷工的员工,公司可以依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除非是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情况,否则公司的做法并不违法。但是,在具体操作时,公司应确保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并充分尊重员工的基本权利。同时,公司也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及考核标准,保障员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