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家装修公司学设计,学了三个月没有工资,第一个星期就叫我签了合同,合同的具体内容就是学习期间免费无薪水,自从学成之日起,要在这工作满一年,不满一年给学费5000块,又让我自费买的电脑,现在第四个月,每日熬夜加班,发了我1312块钱,扣了我1000块,说要扣五个月,工作满一年再返还五千元学费,现在我辞职不干了,他说要找律师起诉我,跟我打官司,这合理吗?他能胜诉吗?我还需要再掏4000元的学费吗?
2025-10-18 06:59首先,您在装修公司的学习期间确实应该获得相应的报酬。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法定的最低工资保障,并且不得因任何原因受到歧视性待遇。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公司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那么您有权要求其补足所欠款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还可以通过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至于关于合同和费用的问题,建议您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了解具体情况后再做出决定是否继续工作或寻求法律帮助。同时,也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备将来可能需要提起诉讼时使用。 最后,如果公司坚持要您缴纳额外的费用,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