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4月9日递出的的辞职信 然后我想4.16号辞职 用人单位 不让我走 给我批了一个星期的假 也就是到4.22 可是我又想走 我该怎么办
2025-07-03 22:37首先,您应该与您的雇主进行沟通,并尝试解决您的离职事宜。如果您的雇主不同意您的离职请求,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法。 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可以寻求工会或劳动仲裁机构的帮助。 考虑提前通知期限。根据法律规定,有些情况下,员工需要提前一定时间通知雇主才能解除合同。在您的情况下,可能需要提前至少30天通知您的雇主。 求助于人力资源部门。如果您的雇主不接受您的要求,您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求助,他们可能会提供帮助。 如果情况无法解决,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以结束劳动合同并获得赔偿金或其他福利。 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