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没有资格证,一起干活的有六个人,所有工作由其中一人蒋某按排承接,结款,发放工资,最近接到一粉店老板的装修工程,口头承包包工不包料。其中一人谢某受伤,双手骨折。老板说承包给蒋某了沒他事儿,而蒋某说大家一起干活一起分钱没有抽成也不管。请问王某是工伤吗?如果不是工伤如何维权?打官司的话起诉谁?
2025-07-01 20:4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如果工人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应当认定为工伤。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工人谢某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且有权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拒绝承担责任,工人还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直接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工人可以主张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同时,工人也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案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建议工人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