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个关于工资被公司扣押并当作赔款的问题咨询一下,我已经离职了3个月,公司还扣押着我一部分工资,期间我要过一次,但公司以店面未盘点,赔款金额不明确为由拖欠着,现在公司盘点时间是6.15号,就是说盘点之前我已经离职3个月左右了,但是这次盘点亏损金额下来后,公司把我扣押的工资拿去做盘点赔款了,我在离职的时候,是做了交接手续,证明所有东西已经交接完毕,贵重商品已经交接完毕,所以公司是不是没有理由扣我的工资?
2024-11-08 23:39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在离职时完成了所有的工作交接,并且所有重要物品都已清点和交接完毕,那么通常情况下,公司无权扣留您的工资作为赔偿。然而,如果公司的账目存在错误或者需要对某些损失进行赔偿,那么这些情况可能会导致公司要求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尝试与公司沟通,看看是否有可能解决这个问题。您可以向公司提出您的观点,比如强调您已经完成了所有的工作交接并且所有重要的财产都已经清点。同时,也可以考虑保留一份详细的记录,以便将来可能的纠纷提供证据支持。 此外,建议您及时了解有关劳动法的规定,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