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一下,我在这公司上班五个月了,公司没给我转正,也没有给我转正工资,现在我要辞职,提前半个月提交的辞职信,但公司不批,说要提前一个月,如果我提前走,算自离,不发工资。公司做法合法吗?
2025-06-09 03:49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的信任和咨询。根据我国相关劳动法规,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的一个月内给予其答复,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您已提前30天通知公司并申请离职,那么通常情况下,您有权要求获得未休完的年假天数的加班费。 关于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离职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公司的具体规定和法律规定。建议您直接联系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询问相关政策,以便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 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请务必确保您的行为符合当地法律法规,避免因不当操作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