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单位每周休一天,每月最少上26天班每天上8对8工时但考勤都只给打10小时。超时补助是按在22个班基础上每多上一个班补助50元,这个超时补助按劳动法应该怎么补?
2天前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因此,如果您的单位每周仅有一天休息日,并且每个月至少有26天的工作时间(即26天×8小时/天=208小时),并且加班时长为22个小时(即22×4=88小时),那么您应该按照法定标准进行计算加班费。 具体来说,您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加班工资=(加班时间÷正常工作时间)×300%×工资基数 其中,工资基数是指员工的基本工资或约定的工资数额。假设您的基本工资为1000元,则加班工资计算如下。 加班工资=(88÷208)×300%×1000=900元 综上所述,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您的单位应当支付您加班费900元。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问,建议您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