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暑期做暑假工帮一个学校打招生电话 没有签订合同 但是有聊天记录等可证实存在劳务关系 当时谈工资时答应工作一个月满勤26天 工资保底2400+500全勤+100饭补 共三千 但在工作时间21天时工作的学校以各种理由不让我们去工作 却通知其他组工作 原因是我们工作这么天没有预约到家长 但是通知到老师一直没有表明这一点 原因是我们自己认为的 后来追问下才承认的 请问这样的情况是否能维权 能拿到多少工资
2025-10-14 14:10首先,您有权要求根据您的劳动协议获得相应的工资。如果确实存在未达到约定的工作量而被解雇的情况,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未得到的工资以及可能的违约金。 在与雇主协商解决之前,您可以尝试收集更多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如通话录音、短信和电子邮件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双方之间的雇佣关系,并有助于您在谈判中提出更有力的要求。 此外,如果您对学校的决定不满,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解决问题,比如向教育行政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仲裁机构进行申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分析。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获取详细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