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公司拖欠从2015年开始至现在压我工资有10万元未给我发放!公司再上海,但是我山东泰安工作。保险是从16年再上海给我交的!请问我可以暂扣一车货吗?因为我们是从事钢材贸易,一车货的货款大约15万元。但是我不扣货款,我的工资也不给个说法!请问我该怎么维权?
2025-12-30 09: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您认为您的工资被拖欠了,您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选择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权。 与公司沟通。尝试直接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法定代表人进行沟通,表达您对工资欠发的不满,并要求尽快解决。 寻求第三方调解。可以考虑寻求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帮助,或者聘请专业的劳动仲裁机构进行调解。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在起诉之前,建议您收集相关的证据,例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在诉讼中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诉求。 关于暂扣货物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只有当您作为债权人之一时,才有权暂时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以保障债权实现。因此,在您的情况中,暂扣货物并不是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因为这可能会导致双方关系紧张,甚至可能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建议您首先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然后在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