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10月份我和同事出差,下班回来途中发生追尾事故,交警判定我的车是全责,我是驾驶员,同事在副驾。在事故中,我同事手臂骨折,在医院治疗过程中,我垫付1.5万元,同时报工伤。今年工伤款项下来了,公司打入他的账户,现在她不肯还我钱。在法律范围内我还如何维权?谢谢
16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因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您的同事在事故中受伤,并且您作为驾驶员负有全责,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对于您垫付的医疗费用,您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关于工伤款项的问题,建议您与您的同事协商解决,或者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来解决问题。如果您认为对方拒绝返还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其返还垫付款项。 请注意,上述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具体案件进行分析和处理。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