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款里有公司解聘员工不赔偿合法吗

2025-03-23 04:23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此,如果公司在未达到法定解除条件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在具体操作中,应根据劳动合同的具体约定来确定是否构成违法解除。例如,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没有达到法定解除条件,但企业确实存在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时,也可能被视为违法解除。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可能获得额外的补偿或赔偿。 总之,无论何种情况,企业在做出任何涉及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之前,都应该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充分考虑和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5-03-23 04:23:06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6739今日律师解答 51673

相关推荐
我哥一直在电厂上班,今年六月份开始发烧,一开始就以为是普通感冒没当回事,白天继续在上班,没发烧之前连续加过几个夜班,过了几天实在挺不住了,就去市医院检查,没检查出结果住了几天院又转到了哈尔滨的医科大一院和医科大二院都没查出结果,在重症里呆了一个多星期,出来后人就一天不如一天,在七月末我哥去世了,从发病到去世一共40天左右,我想问下像我哥这种在工作期间发的病,而且有病了还在继续上班,工作单位是不是应该负责,我们去单位找过,单位负责人说如果在单位发病24小时身亡的他们负责,像我哥这种情况的和他们没关系。这种说法有法律依据吗,请律师帮我解答,谢谢 1回答
我爸爸在诸暨一所中学食堂工作,有一天突然突发疾病死亡了,医生说是肺吸进太多雾气,和食堂有关,但我爸爸本身有糖尿病,工作2个多月,没有签劳动合同,这种况该情怎办么 1回答
十月伤在赣州市工地发生工伤事故,医生疾病诊断书为右手第一掌骨骨折并部分骨质缺损,大拇指长伸肌腱,短伸肌腱断裂。这种能评上工伤等级吗?现在正在做工伤认定,现在伤巳愈合,但大拇指不能正常竖起,不能正常弯曲。 1回答
您好!去年我们以个人名义承包的业务,开工(三月份)当天发生事故后送医(当时保险还未办),先后两次手术,所有医药费、护工费、伙食费都是我们个人支付,出院后跟在我们后面吃住至年底,宿是厂里提供,吃及水电费都是我们支付。工伤鉴定十级伤残,现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十万多。现将我们追加为第三人。我们是跟江苏庆泰钢构签约施工,也是在庆泰厂加工制作,发生事故时我们发现他们厂行车没有导绳器及限位器,但是他们跟我们签合同时用的是鸿鑫劳务公司,去年上班期间劳动监察也找过我们,说应该单位承担赔偿。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1回答
公司把上个月最低工资补贴扣回去合法吗 1回答
你好,这个月之前我的工资是5000元,但是这个月开始只发2400元,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资是2400元。 1回答
我在公司干十几年,现在公司以莫须有名义降职降薪,我能终止合同获补偿金吗 1回答
您好!我在今年六月五号在厂里工伤,现已拿到工伤鉴定报告,评定十级。我在厂工资大约五千二左右,十二月四号拿到伤残鉴定结果的,这六个月厂我应该有工资吗?我现在辞职了。厂里应该总共赔我多少钱。谢谢 1回答
请问一下安徽省工商10级伤残能赔付多少钱,司法鉴定和劳动仲裁鉴定有区别嘛? 1回答
合同条款里有公司解聘员工不赔偿合法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