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培训协议提出离职不发工资合法吗?跟公司签了三年的培训合同,具体内容:不满三年扣除1万,不满两年扣除两万,不满一年扣除3万。不到一年提出离职公司就拿合同出来说要扣培训费用,到该发工资时间没发工资,说是工资不够扣的,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2024-09-02 09:03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培训费支付方式和期限。 然而,在您的情况下,似乎存在一些违反上述原则的情况。首先,如果员工未满三年即提出离职,按照法律规定,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其次,关于扣除培训费用的说法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因此,除非有其他法定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否则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应有的工资或服务补偿,可以考虑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协商解决。尝试直接与公司管理层沟通,表达自己的需求和期望。 向人力资源部门投诉。如果你对公司的处理方式不满意,可以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反映情况,并寻求帮助解决问题。 申请劳动仲裁。若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将争议提交给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请注意,具体操作时需要参考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如果您遇到具体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