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厂里上班,中介说满35天到3500,去了厂里是跟劳务签的合同,现在他们以旷工自离,旷一扣三为理由,说不够35天,是厂里规定的,去了厂里问的人事,人家说我们临时工没有旷一扣三这么一说,劳务就以这个为理由不给钱,我们应该跟劳务要钱还是跟中介要钱,如果是跟劳务要钱的话,我们根本就不认识劳务的人,只认识中介老板
2025-04-19 21:45对于这种情况,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了解您的劳动合同。首先,检查您与劳务公司的劳动合同。通常情况下,这种类型的合同会明确提及旷工的相关规定和相应的经济补偿措施。 联系中介公司。如果中介公司参与了招聘过程,并且在签订合同时告知了相关条款,那么您可以直接向中介公司提出要求,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工资或其他赔偿。 收集证据。如果您能提供证明您确实完成了工作量的证据(如工作日志、考勤记录等),这将有助于支持您提出的诉求。 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如果您认为上述途径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劳动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裁决。 请注意,具体的解决方案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