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效益不好大幅度降底工人补助绩效工资只给最底底薪可否合理合法
9天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公司以效益不佳为由大幅降低工人工资,包括绩效工资和补助等福利待遇,而仅仅给予最底底薪,这可能构成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 具体来说,公司应该确保其员工能够获得合理的薪酬水平,以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和生活改善的需求。同时,公司的行为还应符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应将员工收入与企业的经营状况直接挂钩。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您向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在处理此类争议时,您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于证明您的权益被侵犯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