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大一学生,三天前在一家电影院兼职,口头协议,说是试工三天没有工资,仅一张电影票作为补偿,现在三天到期真的被辞退,但是这家电影院处于宣传期,人很多,招的十几个学生都尽心尽力,反正我是很累的,但是报酬真的就只有一张电影票,我感觉是电影院是因为新影厅的宣传而骗工,电影院这样做合理吗
1天前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些争议和纠纷。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雇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员工的正常工资或福利待遇,除非有合理的理由(如公司资金不足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雇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您的工资。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欺诈或其他不公正对待,请及时与相关机构联系,例如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消费者保护组织。他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意见,并帮助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建议您保留所有与该事件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协议、录音录像等,以便日后可能需要时使用。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