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老婆在泉州同一家电子公司上班三年,辞职到3月7号,今年2018.02.02日请假回老婆家,请假(8天)64小时,年后开工正常上班,到期后离开公司,前几天发工资,带薪假没发,找公司,行政说我请假时间太久,公司规定没得发,我该怎么办
2025-06-15 05:39您和您的妻子在电子公司工作了三年。在2018年2月2日,您请了8天的假期,并且请假的时间超过了公司的规定。因此,公司没有为您支付这期间的工资是合理的。 但是,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请假时间太长导致了公司对您的处罚,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联系您的法律顾问。如果您觉得公司的行为不合法或不合理,您可以联系一名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帮助您解决这个问题。 与公司进行协商。您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解释您的情况并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未被支付的工资。 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