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中院已经终审。事件起因是作为临时搬运工在搬运货物中后摔导致颅内大出血,需要及时做开颅手术,当时想着救命要紧。后来术后联系主要责任人已经消失。接着雇佣律师提起民事诉讼状告对方公司才迫使当时负责人出现。案件争论点在于,被告方以事件属于承揽关系,构不成任何雇佣关系,所以拒绝任何赔偿。一审败诉,二审中院终审认定一审存在一定瑕疵为由判断维持原判,拒绝任何赔偿。 现有材料:负责人对事实认定电话录音,工友证词,材料供应商间接帮忙联系临时工,伤残鉴定,事故现场两个方向视频录像(关键位置清晰录像被材料遮挡),一审主要责任人出庭记录。
12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正在处理一起涉及人身伤害的民事诉讼案件。该案的主要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方是否构成雇主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雇主应承担雇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遭受的人身损害的责任。然而,在本案中,被告方主张该事件构成承揽关系而非雇佣关系,并因此拒绝赔偿。 针对这一情况,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收集证据。确保能够证明被告方与案涉工作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的雇佣关系。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书面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工作安排等文件和证据。 寻求第三方协助。如果能获得其他人的证言,如材料供应商或工友,他们可以证实被告方的确参与了案涉工作的安排和管理,这有助于加强您的证明力度。 申请鉴定。通过专业的法医或其他专家进行伤残鉴定,以便更准确地评估伤情并确定赔偿标准。 准备充分的上诉策略。鉴于二审法院最终判决的结果,建议您制定一份详尽的上诉理由,强调被告方应当承担责任的理由,并尽可能争取更高的赔偿数额。 请记住,每项行动都需要谨慎规划和实施,尤其是在涉及到法律纠纷时。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指导,请考虑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